【圆明网】高云霞,女,今年五十三岁,原是重庆市长寿区粮食国库化验室、粮油监督检测站、粮食局中心化验室的负责人,粮油检验技师。因为修炼真、善、忍,两度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半,在重庆女子监狱被迫害心慌、气短、健忘、视力下降、思维散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和十三日,高云霞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的首恶江泽民,“两高”都于第二天签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发动了并仍持续进行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高云霞女士曾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刑拘二次、非法判刑二次共八年半、被绑架到洗脑班一次,给她在精神上、身体上、物质上、经济上、名誉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给她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拆散了她的家庭。
下面是高云霞女士自述其在大法中受益及遭中共八年牢狱迫害的部分事实。
修大法 道德提升 多种疾病痊愈
我是一九九八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的,从修炼一开始,我就虔诚的相信大法“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真正的佛法、正法。这是我生命回归要寻找的。随着修炼,我渐渐的认识到:法轮大法除了能够使生命升华,回归真我。还能使人类道德回升;给人类带来一片祥和和无尽的福分。因此,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单位里或是在社会上,有人或无人的地方,我都严格要求自己,尽自己的努力去达到“真、善、忍”的标准,使我改变了随波逐流、追名逐利、人云亦云的我,完全改变了不能持之以恒的性格,做人做事都用“真、善、忍”的标准去衡量。渐渐体弱的我变的健康了,皮肤由黄变白了,顽固的咽炎、严重的贫血、偏头痛、胃病、便秘、卵巢囊肿、特别是常年头昏,像戴很厚的气帽昏沉沉的症状,在不同的时间里都消失了。
修炼法轮功以后,我做什么事情总是任劳任怨。在娘家、婆家,与父母,兄弟姊妹都相处很好。丈夫曾问我:“你为什么这么好?”我说:“是李洪志师父教的!”丈夫说:“那我还要感谢你们师父。”在单位,领导要我负责长寿区(以前叫县)国库化验室粮油监督检测站暨长寿县粮食局中心化验室的工作。担任负责人期间,我拒绝“收礼”,坚持原则,又与人为善,处处以身作则,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赞赏。连续两年——也正是我刚开始修炼的那两年——被评为长寿区粮食系统的先进个人(女性仅我一人)
可是,就在我按“真、善、忍”标准修炼做好人之后,却遭到不断的非法关押及非法判刑坐牢。
我感慨:在我没有原则,人云亦云,没有想要做好人,随波逐流时,还平安无事。而我真正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好人,处处能为别人着想,得到亲朋好友、同事、单位领导的认可,获得身心健康、道德回升之时,却遭到了中共残酷的迫害。
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在去北京的火车上,被乘警以检查危险品为由搜查所带的物品,警察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东西,由于我们不回答是否炼法轮功,也没回答到北京去干什么,就非法扣押了我们。
二零零一年我被长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同年十二月十三日长寿区粮食国库法人邓刚健签发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被单位无理除名。也就是这个月,我被非法送到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入监队。
重庆女子监狱:剥夺基本的生存权利 企图逼迫放弃信仰
警察安排两个服刑人员专职对我二十四小时监控,全监室的服刑人员就协助监控(后来我知道,这些服刑人员都是我去前,警察根据需要,特意安排的)。一次,我被强行带去参加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现身”说法的大会上,我喊出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因此,入监队的警察剥夺了我走出监室、洗漱(就是不准刷牙、洗脸、洗手、洗脚、洗澡、洗衣服等等)、上厕所(就是不准上厕所,也不准在监室内大小便)的权利。
随后我又被从入监队转到了重刑组。重刑组的警察、中队长张炎安排了四个、多的时候六个服刑人监控我,采取了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方法,强行不准我走出监室、上厕所和洗漱,吃了饭也不准洗碗,(将碗放在床底下,那个时候,经常看见老鼠到处乱窜)。无奈之下,我只好少吃或不吃,有九天,我滴水未沾,颗粒未进。我只是想:她们被谎言毒害,真的很可怜,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没有恨。有的服刑人员被我感动,发自内心的敬佩,想要为我做点什么,但她们有些时候也无能为力。
我在这种被剥夺近两个月人生存的最基本权利和条件下,使我全身恶臭,遇到上级检查和有人来参观,就把我锁在屋子里,害怕人看见。还不准我和其他服刑人员说话,也不能同法轮功学员见面,更不能说话。
警察还利用同住一监室不明真相的服刑人员周文静,骂最难听的话刺激我(后来这个服刑人员也很敬佩我)。同时安排监控我的服刑人员强迫我看污蔑大法的书,我不看就强读给我听。警察还利用奖惩、减刑等利益的诱惑来促使服刑人员执行打压命令,和产生对我不转化的仇恨(因为我转化就会给监控我的服刑人员加分、记功、减刑)。
后来警察准许我洗漱,但又安排监控我的服刑人员李小风(和我也相处的很好),将我的衣服收走。她很无奈的执行了警察的命令。我就剩下身上穿的一套,在能够洗漱的情况下,我就只好将衣服洗净拧干后,直接穿在身上。在那种有口不能说真话的强制机构,我就用身体去证实法。
也就是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两年的冬天,我都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一条夏天的长裤,脚上就穿了一双凉拖鞋(连袜子都没有穿),床上只有一床夏凉被,走了过来。我知道:这不是我坚强。是我坚信大法,大法在我身上展现的奇迹(因为我修炼前是一个体质虚弱、胆小怕事没有承受能力的人)。
女子监狱洗脑班转化迫害
二零零四年初,我被带到重庆女子监狱成立的洗脑班,就是警察坐里边,让已经邪悟的人员,以聊天的方式协助警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办公室。在这种看似轻松的环境里,我被邪悟者误导而“转化”。从此,身体状况急剧下降,经常无明的心酸落泪不止。我知道自己做错了。
二零零五年九月出狱回家,此时身体状况极差,身体出现严重的心慌、气短、健忘、视力下降,身体无力、不灵活,看起来傻傻的。与家人不能正常交流沟通,加上公职又被开除,没有经济收入,又无能力去打工,无力照管、协调好家庭,那种精神物质的巨伤,使我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都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了。
当我从新捧着大法书看时,眼睛却聚不了焦,思维散乱、胡思乱想。看第二个字就不知道第一个字是什么,脑子里装不了一句完整的话。可我就凭对大法的正信,这种不好的状态开始渐渐好转。
再遭绑架 冤狱三年零六个月
可是,出狱后才一年零七个月,又再次被绑架。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在长寿区桃花阳光世纪城小区,去查看房屋装修质量时(我当时在负责房屋家装质量),看到两位老人在小区来回走路。男的好像是脑血栓症状,女的搀扶着他,我没有犹豫,就想把大法的美好带给他们。谁知他们不接受真相,还举报了我,我遭到长寿渡舟派出所警察的绑架。给我强行戴上手铐。下午警察找锁匠打开了我的家门,破门而入,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手续,在没有我的家人的情况下,还不准我看见他们抄家,并抢走现金一万多元(后来退了其中没有真相的五千多元)、电脑一台和资料物品等、连家里的玉溪烟也被悄悄偷走了。之后我被非法关押在长寿区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九点四十分,在长寿区法院二楼小审判庭,我被非法庭审。长寿区法院通知书上明写着公开开庭审理,我的家人和亲朋好友已经就座旁听。开庭约五分钟后,突然宣布清场,只允许我的两名亲人旁听,我的众亲属抗议未果,最终只留下我丈夫和儿子旁听。
二零零七年年底,长寿法院又非法判我三年零六个月,先送重庆少年管教所,后转重庆(永川)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七月,重庆市女子监狱迁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乐园村)。我在监狱不认罪、不放弃信仰,就被剥夺睡眠时间,周末也不准休息。给我安排最凶、恶习最深、最奸猾的服刑人员来监控我,想让我精神恐惧而服从。之后,又换文化高的、很会说、很会来事的服刑人员监控我。想达到“感化”、说服我。包括利用我的亲人来亲情感化等等。这一切,包括看似“善举”,都是为了到达摧毁我意志、转化我,要我放弃修炼“真、善、忍”。从而破坏正信,这不是真正的邪恶吗?二零一零年十月底出狱。
家庭被中共拆散 良知被镇压
这一次我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不为任何假相、谎言迷惑所动。尽管经历了再次的魔难,我比第一次出狱的精神状态好多了。然而,曾经巨伤的我,还是时不时的出现精神的恍惚,身体的无力,无明的忧愁让家里阴云笼罩。丈夫实在难以承受,加上我长年被迫害在监狱、被抄家等等给他带来的恐惧、无奈和痛苦,他被迫选择了离婚。
我遗憾:丈夫曾在我被绑架、抄家后,他把家里被抄后的一片狼藉,拍照下来,写信寄中央上告。上面收到信后责成长寿区地方解决。结果地方的六一零官员和他单位领导威胁他、给他施压,逼迫他交出照片,强迫他答应不上告,他妥协了。就这样,我丈夫仅剩的一点良知、正气,在江泽民的群体灭绝政策下,被彻底摧毁了,造成我家庭破碎,给我和我的家,特别给我的儿子造成了在成长时期就长时间得不到母爱和父母的引导,造成性格偏执、极端。这些难以挽回的损失,给我和我的家人在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名誉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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